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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重点!下一步浙江检察工作这么干!(干货版)

浙江检察 2021-04-28

第1362期

8月15日上午,全省检察长座谈会在杭州继续进行。来自全省各级检察院110余名检察长齐聚一堂,学习贯彻落实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大检察官研讨班、全省诉源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总结今年以来的工作,部署下一步工作。



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贾宇在会上作了以“把握发展机遇,守初心担使命,努力推进“三个年”活动取得新成效”为主题的讲话,为接下来的检察工作开展指明了方向。


小编现在就为大家 

划出全篇讲话的干货重点 

看完秒懂下一步检察工作!


01

把贯彻省委《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作为当前全省检察机关的首要任务。


省委《意见》,着眼推动解决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薄弱环节,明确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目标任务,并对各级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及执纪执法司法机关支持配合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集中体现了省委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全局高度,统筹推进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理念和思路,体现了省委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高度重视、关心和支持。各地要在吃透文件精神同时,把重点放在查找制约本地区工作的瓶颈上,列出问题清单和希望重点推进解决的项目,报市县两级党委,推动形成层层破解难题的工作局面。省、市两级检察院领导班子要按照“分片责任包干”的要求,积极帮助联系院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02

牢牢把握转变司法理念的新要求,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


最高检张军检察长就坚守客观公正立场、持续更新监督理念提出了新要求。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昌荣指出:“检察改革创新的核心任务是法理兼容”“要在转变思想观念上下功夫”。这些要求,本质上是司法理念的转变。我们要在持续转变理念上下功夫,努力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不断提升检察工作科学化水平。


03

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工作要进一步实化细化。


开展好最高检统一部署的为期10个月的民营企业案件立案监督与羁押必要性审查两个专项监督,重点监督中央和省委有关非公经济保护政策和检察机关司法政策的落实情况。对严重侵害民营企业家人身权、财产权的违法行为,检察机关发现后要主动介入,坚决纠正。对司法实践中民营企业涉罪较多,因立法滞后立案标准没有及时调整或罪名之间处罚不平衡,导致难以操作的案件,如虚开增值税发票、非法经营、骗取贷款等罪,要认真领会中央、省委保护民营企业的政策导向,依法审慎做好办案工作。上级检察院要加强指导,努力解决“政策有呼吁,法律无支撑”的民营企业权益保障困局。


04

着力提升法律监督工作质效。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突出“深挖根治”目标,严格落实“坚决打击、坚决依法”的要求,坚决杜绝“拔高”和“降格”情况发生。服务“三大攻坚战”要突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打击互联网非法吸存、集资诈骗犯罪,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追赃挽损、化解矛盾、防范风险等工作。民事检察要集中开展好民事执行专项监督和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两个专项活动。行政检察要着力解决工作不平衡问题。依法查办司法人员职务犯罪。


05

立足办案办好民生实事。


扎实推进“十件检察民生实事”:开展好四个专项整治(涉黑涉恶“套路贷”、P2P平台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农资打假);两个专项监督(非法倾倒和偷排偷放污染环境专项监督、养生保健领域专项监督)。


06

拓宽法律监督线索来源渠道。


利用信息化手段,用好内参、国内动态清样等信息刊物,拓展监督渠道,以此提高法律监督的针对性、影响力,更好地促进“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紧紧依靠省委政法委的重视支持,推动政法信息共享,为检察机关深化法律监督畅通监督渠道。


07

推进量刑建议精准化。


把握“量刑建议要精准到点”“量刑建议在法定量刑幅度内体现从宽精神”等原则要求,深刻领会,坚决执行。提高量刑建议的自信,在法定量刑幅度内,按照认罪认罚从宽的要求提出量刑建议在把握法定量刑幅度内从宽的原则基础上,逐步建立检察机关的量刑体系,让社会感受到制度实施带来的量刑上的明显变化,更好地引导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实现制度设计初衷,降低司法成本。


08

捕诉一体后持续强化侦查监督。


防止出现“两个极端”,既要防止以起诉标准代替逮捕标准,又要防止构罪即捕、能诉则捕、对宣告刑可能在有期徒刑以上的案件优先考虑逮捕。转变监督理念,逐步建立符合“捕诉一体”要求的程序规范。探索建立侦查监督工作“教科书式”工作指引,推行监督清单制度,加强自行补充侦查力度,引导检察官做好监督工作。推进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鼓励检察干警积极监督,主动监督。借助科技力量,逐步实现监督流程化、数字化。


09

推进智慧检务取得实效。


下大力气推进一体化办案系统运用,积极开展数字卷宗单轨制协同办案模式试点工作。一体化办案系统不是一般的信息化问题,既是智慧检务平台推广运用的基础,还涉及到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后量刑建议、“捕诉一体”等改革,事关检察工作全局,必须放在智慧检务的基础性、战略性工程来抓。杭州余杭区、温州瓯海区检察院等试点单位要打好试点这场攻坚战。加快推进移动检务平台建设、全面推广运用民事智慧监督系统两项智慧检务创新成果的应用。


10

坚决落实好最高检重点工作部署。


抓好“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实现群众来信7日程序回复率100%,“3个月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100%”的目标。这项工作是“小信封大变革、小信封大服务、小信封大情怀”,与我省“最多跑一次”改革异曲同工,都是小事情上见情怀、见格局的举措。抓好检察长列席审委会、领导干部办案和检察文书公开等工作,加强督导,定期通报。开展好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专项监督,着力解决羁押场所会见难、听取律师意见不够充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律师作用发挥不够、律师控告申诉救济力度不够等突出问题。律师和检察官同属法律人共同体,检察机关要真诚支持律师工作,检察官要真诚尊重律师,浙江的检律关系要成为清正和谐的典范。扎实做好代表委员联络工作。


11

强化工作统筹,把握好四对关系。


数量与质量的关系。数量是基础,质量是根本,要加强案件质量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研究制定各业务条线质量评价标准。要深入领会“案——件比”的司法取向,严格审查把关,提升办案质效。要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通报评查结果,见人见事,及时整改。要加强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指导把关,充分发挥检察委员会、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的把关作用,落实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上报上级院的有关规定,切实把好案件质量关。


监督与配合的关系。监督要顺势而为,主动适应监督对象工作的调整、变化,关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的变化。要提升监督刚性,以落实省委《意见》为契机,推动落实有关环节法律监督的硬性要求,体系化提升检察监督刚性。检察官要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做到不偏不倚,注重监督配合,实现双赢。


◆正视困难与坚定推进改革的关系。在改革大局面前,无论有多大困难,我们都要做推进改革的坚定拥护者和实践者。要重视做好思想引导工作,学习发扬大陈岛垦荒精神,探索拓宽监督领域、创新监督方式。要研究推进改革的对策措施,以省委加强诉源治理为契机,推动形成共识,深化少捕慎诉工作,努力把刑事案件量降下来。要重视解决改革的公平性问题,按照中央《关于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意见》精神去努力解决存在的问题。


实践探索与理论研究、信息宣传工作的关系。要大力加强理论研究,运用好全方位检校合作平台,推动浙江检察理论研究走在前列。要大力加强信息工作,围绕重点工作,形成有效的对策建议类信息,辅助党组决策。要大力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形成全省检察宣传“一盘棋”意识,健全上下联动、左右互通的工作机制,落实“三同步”(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机制,加强舆论引导。


12

以主题教育为契机,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着力解决班子精气神不足的问题。把提升班子自身的精气神放在首位,着力查摆干事创业精神不足、担当精神缺失的问题。


着力解决司法理念偏差的问题。要把转变司法理念作为学习教育环节的重要内容,广泛开展“转变理念,从我做起”大讨论活动,深入学习领会最高检党组提出的“转隶就是转机”“双赢多赢共赢”“坚守客观公正立场”等重要理念,融入到每个干警的执法思想和日常司法行为中。


着力解决队伍本领恐慌的问题。要利用主题教育之际,检视问题、查找短板,有针对性加强岗位培训,提高干警实战能力。


着力解决作风不实的问题。要把解决作风不实问题,重点放在抓工作落实、抓司法质效上。省、市检察院要加强对下指导,切实转变作风,帮助基层解决问题。


着力解决队伍管理宽松软的问题。要始终绷紧队伍管理这根弦,坚持严管厚爱,防止出现新型检察业务运行机制下的廉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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